“家 囤留人家TUN LIU REN JIA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6

     

    关于第32666402号“家 囤留人家TUN LIU REN

    JIA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8250号

       

      申请人:长治市晋香园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666402号“家 囤留人家TUN LIU REN JI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6446744A号“U家”商标、第5222234号“家万佳 家及图”商标、第7334872号图形商标、第9207243号“天海湾SKYBAY家及图”商标、第10521288号图形商标、第7334872号图形商标、第10521288号图形商标、第16446747号“U家”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闫洁
    王超
    黄许丽

    2020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