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頭”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6

     

    关于第25904284号“老王頭”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6150号

       

      申请人:沈阳老王头(者兴)调料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联为知识产权服务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5904284号“老王頭”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第1567243号、第10485513号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我局撤销,且撤销决定已生效,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侯广超

    2020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