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6
关于第35372758号“MANN&SCHRODER
COSMETICS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7187号
申请人:德国万事乐德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372758号“MANN&SCHRODER COSMETIC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6092232号“露兰朵Lulando及图”商标显著认读文字差异明显,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韦萍
刘胤颖
巫晗
2020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