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4875892 - 商评字[2020]第0000026078号 - 申请人:重庆学必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26

     

    关于第34875892号“学必选”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6078号

       

      申请人:重庆学必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环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875892号“学必选”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特定含义,并未直接表示服务项目的内容和特点。申请商标经宣传使用已与申请人形成唯一对应。已有类似情形商标获准注册,根据审查一致的原则,申请商标也应获准注册。综上,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宣传使用资料等证据。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仅仅直接表示了服务项目的内容和特点,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情形。
      商标评审遵循个案审查原则,申请人所述其他商标获准注册的事实,不能成为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当然依据。
      申请人提供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具有作为商标的可注册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刘双双
    徐辉
    田园

    2020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