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7
关于国际注册第1427188号“8RETURN ON
EXPERIENCE INDE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3642号
申请人:爱特伦敦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27188号“8RETURN ON EXPERIENCE INDEX”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设计独特,表示申请人专注于指引、恢复消费者的情感经历,令消费者获得别样的体验,同时希望企业兴旺、繁荣、财源广进,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请求核准申请商标在第35类、第42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由英文“8 RETURN ON EXPERIENCE INDEX”构成,可译为“8经验回报指数”,其使用在指定服务上,不易作为商标识别,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第42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宋张明
安蕾
杨乐
2020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