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7
关于第35254711号“三桧新能源 NEW ENERGY
SANHUI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4948号
申请人:龙武良
委托代理人:广东国赢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254711号“三桧新能源 NEW ENERGY SANHU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1180619号“安卉”商标、第22778539号“AYNHUI”商标、第20408363号“OSINZ”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石甜甜
王训陶
常兆莉
2020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