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7
关于第29923375号“拳王大作战”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5146号
申请人:日商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嘉睿致臻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9923375号“拳王大作战”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1.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9614109号“拳王大作战”商标、第20364642号“拳王大作战”商标、第20364623号“拳拳大作战”商标均已被我局作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予以宣告无效,该裁定现已生效,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2.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1431407号“拳皇大作战”商标经我局作出的异议裁定书不予核准注册,该裁定现已生效,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周 铁兵
2020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