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7
关于第34701121号“千秋国珍CENTURY GUOZHEN”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4528号
申请人:山西千秋国珍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国铭(北京)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701121号“千秋国珍CENTURY GUOZHE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1487309“千秋 QIANQIU及图”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撤销,见第1683期《注册商标撤销公告》,因此,该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张娜娜
2020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