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8
关于国际注册第1221015号“CAFE DEL MAR
MUSIC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0803号
申请人:CARLOS ANDREA GONZALEZ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221015号“CAFE DEL MAR MUSIC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711446号“CAFE DEL MOO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尚可区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3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李泽然
孙萍
康陆军
2020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