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TO”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8

     

    关于国际注册第1365266号“TYTO”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1922号

       

      申请人:MILTENYI BIOTEC GMBH
      委托代理人:北京雷曼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365266号“TYTO”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2636288号“太力多TLYTO”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4715581号“太丽多TLYTO”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我局作出决定予以撤销,上述决定已产生法律效力。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鉴于申请商标已不存在在先权利障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5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独任审查员:杨嘉卉

    2020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