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31
关于第36840919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8942号
申请人:北京妥妥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来注标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840919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31296126号“三仙山及图”商标、第12095024号“三香及图”商标、第28645367号“SANZHUO及图”商标、第14180205号“新湘三香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四)在构成要素、外观设计、视觉效果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别,相关公众施加一般注意力应当可以将其区分开来,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四共存于市场不致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四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所指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吴彤
龚玉杰
袁靖涵
2020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