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徽MHP”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31

     

    关于第7929513号“闽徽MHP”商标

    撤销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7969号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上海哈米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律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合肥锦泰糖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安徽精英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7929513号“闽徽MHP”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19]第Y003665号决定,于2019年04月08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被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的其于2015年5月30日至2018年5月29日期间(以下称指定期间)内使用复审商标的相关证据材料有效,复审商标不予撤销。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在市场上进行了大量调查,均未发现被申请人于指定商品上宣传使用复审商标,复审商标已经连续三年未投入实际使用。此外,由于申请人无法对被申请人提交的使用证据进行质证,不能确定被申请人提交的关于复审商标的使用证据是否真实有效。综上,请求撤销复审商标的注册。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证明复审商标于指定期间在指定商品上对复审商标进行了持续、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因此,请求维持复审商标的注册。
      被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被申请人主体资格及资质证明;
      2、“闽徽及图”商标所获荣誉证明;
      3、产品合格证印刷制作合同、发票、产品合格证实物及承印方主体资格及印刷经营许可证;
      4、“闽徽MHP”系列产品图片;
      5、产品购销合同、发票及购买方的相关资料;
      6、产品宣传海报、制作宣传海报的收款收据、企业宣传册。
      经查,被申请人在撤销阶段提交的证据与其在复审阶段提交的部分证据相同。
      我局已将被申请人答辩材料及上述证据材料寄送至申请人进行质证,申请人提交质证意见: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仅涉及“葡萄糖浆、麦芽糖、果葡糖浆”商品,并无证据证明复审商标在“作咖啡代用品的植物制剂、茶叶代用品、食品用糖蜜、黄色糖浆、面包、麦芽糊精”商品上进行过使用。此外,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具有明显漏洞,且多处自相矛盾,缺乏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无法证明其在指定期间于核定商品上使用复审商标,尤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复审商标用于核定的“作咖啡代用品的植物制剂、茶叶代用品、食品用糖蜜、黄色糖浆、面包、麦芽糊精”商品上。因此,请求撤销复审商标的注册。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09年12月21日申请注册,于2011年1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0类“作咖啡代用品的植物制剂、茶叶代用品、糖、食用葡萄糖、麦芽糖、食品用糖蜜、黄色糖浆、面包、麦芽糊精、软糖(糖果)”商品上。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商标的使用是指商标的商业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本案中,被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产品购销合同,形成时间在指定期间内,合同内容涉及“闽徽”牌麦芽糖、葡萄糖浆、果葡糖浆等商品且附有金额对应的发票予以佐证。因此,综合以上证据结合被申请人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印刷制作合同及发票、产品合格证实物以及“闽徽MHP”系列产品图片等证据可以形成相互印证的有效证据链证明被申请人于指定期间内将复审商标在麦芽糖、葡萄糖浆、果葡糖浆等商品上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虽然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予以否认,但未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推翻。同时鉴于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糖、食用葡萄糖、麦芽糖、软糖(糖果)商品与麦芽糖、葡萄糖浆、果葡糖浆等商品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因此,复审商标在上述商品上的注册可予以维持。但综合被申请人全部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于指定期间内将复审商标在其余商品上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故复审商标在该部分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糖、食用葡萄糖、麦芽糖、软糖(糖果)”复审商品上予以维持,在其余复审商品上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杨少文
    侯文健
    覃莎莎

    2020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