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_“亲密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31

     

    关于第36503710号“亲密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6441号

       

      申请人:郑州名铂服装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万商云集(成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503710号“亲密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266333号“亲密”商标因期满未续展注册,已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据此,该商标已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丁选明

    2020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