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注册商标_“老茂生”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时间:2020-08-31

     

    关于第24238027号“老茂生”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9536号

       

      申请人:天津市老茂生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合信泰(天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王宇辉
      委托代理人:央盾(北京)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4月29日对第24238027号“老茂生”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老茂生”商标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经过长期的品牌宣传推广和使用,已在行业内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与申请人形成唯一对应关系。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字号相同,侵犯了申请人的字号权,系对申请人品牌的恶意抢注,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争议商标的注册,必将造成消费者的误认和混淆,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并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商标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第三十条、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宣告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荣誉证书照片;
      2、申请人电商平台、微信公众号等使用材料;
      3、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微信聊天记录;
      4、被申请人违规使用情况材料;
      5、申请人企业信息查询材料。
      我局向被申请人寄送的答辩通知被邮局退回,我局通过《商标公告》进行了公告送达,被申请人领取了答辩材料,其答辩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分别注册使用在不同的商品服务上,不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不存在抢注的可能性,并未侵犯其商号权。经过使用和推广,争议商标已经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维持注册。
      被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产品图片。
      针对被申请人的答辩,申请人未予质证。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7年5月19日提出注册申请,并于2018年8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的服务为第35类广告等。
      2、申请人在申请书首页引证的商标为第4640141号“老茂生”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该商标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获准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30类糖等商品。至本案审理时止,引证商标为申请人名下有效注册商标。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予以在案佐证。
      本案中,争议商标获准注册日期早于2019年11月1日,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本案的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商标法》,相关程序问题仍适用2019年《商标法》。
      我局认为,鉴于2013年《商标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九条是总则性条款,是对商标注册与使用的合法性要求,其精神已体现在其它具体条款之中,故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理由、答辩理由及在案证据,本案的焦点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的损害他人在先商号权和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的影响的商标的情形。
      关于焦点问题,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1、2形成时间难以确定,且所显示的服务并非广告等服务,证据3、4、5无法证明商标、商号的使用情况,故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老茂生”商标及商号在先使用于广告等服务上,并具有一定影响,故争议商标的注册不致损害其商号权,亦不属于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抢注他人商标的情形。综上,争议商标的注册未违反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争议商标所表示内容并非贬义或其他消极含义,不致产生2013年《商标法》所规定的不良影响。因此,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争议商标的注册不致造成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认,未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广告等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糖等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服务,故两商标未构成2013年《商标法》所指的使用在类似商品/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申请人虽援引2013年《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但并未阐述具体理由,故我局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康陆军
    薛寅君
    李泽然

    2020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