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道成功”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31

     

    关于第34247902号“正道成功”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6550号

       

      申请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品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247902号“正道成功”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8505575号“正成功”商标、第14585123号“正成功”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撤销,撤销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二已无效,故其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王珊

    2020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