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摆在川西坝子”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时间:2020-09-01

     

    关于第14725222号“火锅摆在川西坝子”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8341号

       

      申请人:成都市捷洁家宴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四川金蝉子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四川川西坝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四川睿道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4月01日对第14725222号“火锅摆在川西坝子”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川西坝子红码头”经申请人使用已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第13217071号“川西坝子红码头”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处于同一地区,加大了混淆的可能性。申请人请求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等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本案引证商标于2017年在商评字【2017】第114669号关于第13217071号“川西坝子红码头”商标无效宣告裁定书中被裁定4301类似群予以宣告无效,因此申请人诉称的在先合法商标权并不存在。被申请人及其关联公司成都市摆在川西坝子餐饮有限公司自2010年开始经营“川西坝子”火锅,“川西坝子”与被申请人形成了稳定的唯一对应关系。综上,被申请人请求维持争议商标注册。
      被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商评字【2017】第114669号关于第13217071号“川西坝子红码头”商标无效宣告裁定书;
      2、(2017)京73行初8426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行政判决书;
      3、(2018)京73行终2774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4、被申请人和成都市摆在川西坝子餐饮有限公司工商信息;
      5、微博等网络截页。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成都市摆在川西坝子餐饮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提出注册申请,经异议,注册公告日期为2016年8月7日,核定使用在第43类餐厅等服务上。2017年8月27日,该商标转让至四川川西坝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名下。
      2、引证商标申请注册日早于争议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3类“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备办宴席;餐厅;饭店;餐馆;自助餐馆;茶馆;活动房屋出租;柜台出租;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服务上。其中,“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备办宴席;餐厅;饭店;餐馆;自助餐馆;茶馆”服务在已生效的商评字【2017】第114669号关于第13217071号“川西坝子红码头”商标无效宣告裁定书中被宣告无效,现核定使用服务为“活动房屋出租;柜台出租;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
      我局认为,争议商标获准注册日期早于2019年11月1日,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本案的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2013年《商标法》),相关程序问题仍适用2019年《商标法》。根据当事人的理由、事实和请求,本案的焦点问题为:
      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属于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情形。争议商标“火锅摆在川西坝子”与引证商标“川西坝子红码头”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备办宴席;自助餐厅;餐厅;餐馆;快餐馆;自助餐馆;茶馆”等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活动房屋出租;柜台出租;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服务不属于类似服务,故在“备办宴席;自助餐厅;餐厅;餐馆;快餐馆;自助餐馆;茶馆”服务上二者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服务属于同一种服务,故两商标在“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服务上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在“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上予以无效宣告,在“备办宴席;自助餐厅;餐厅;餐馆;快餐馆;自助餐馆;茶馆”服务上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李泽然
    孙萍
    康陆军

    2020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