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1
关于第22940926号“TDEA及图”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1292号
申请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四川特电线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3月29日对第22940926号“TDEA及图”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1221212、1323700号“新特TBEA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第4143926号“特变电工TBEA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4475858、5697533、5697534号“TBEA”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五、六)、第4475833号“TBEA 特变电工”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七)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二、申请人引证商标六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争议商标构成对申请人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三、争议商标侵犯了申请人的在字号权。四、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具有恶意,属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认。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等规定,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复印件):1、商标档案;2、申请人企业简介;3、驰名商标认定文件;4、所获荣誉;5、申请人从事公益活动的证据;6、领导视察照片;7、广告宣传及媒体报道等证据。
我局向被申请人寄送的答辩通知被邮局退回,我局通过第1664期《商标公告》进行了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7年2月27日提出注册申请,于2018年2月28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9类“电缆;配电箱(电)”等商品上,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28年2月27日。
2、引证商标一至七获准注册日均早于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核定使用在第9类“配电盘;漆包线;天线;计算机”等商品上,现均为申请人名下有效注册商标。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本案中,争议商标获准注册日期早于2019年11月1日,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商标法》,相关程序问题适用现行《商标法》。2013年《商标法》第七条为总则性规定,其具体内容已体现在2013年《商标法》相关实体条款中,我局将根据申请人的具体评审理由适用2013年《商标法》相应的实体条款予以审理。根据当事人的评审请求,本案焦点问题可归纳为:争议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是否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关于焦点问题,我局认为,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电缆;配电箱(电)”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七核定使用的“配电盘;漆包线;天线;计算机”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争议商标显著认读文字“TDEA”与引证商标一至七英文“TBEA”在字母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相近,若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共存于市场,易使相关公众对前述商品上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在前述商品上,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七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申请人主张依据2013年《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对其在先商标权利予以保护,鉴于申请人在与争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已有在先注册的引证商标,本案已通过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其在先商标权利予以保护,故不再适用2013年《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
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中对于在先商号权的保护以争议商标与他人在先字号相同或基本相同为前提,本案中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字号在构成要素、呼叫及整体视觉效果上还达不到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程度。因此,尚不能认定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构成对申请人在先字号权的损害。
争议商标未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的“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之情形,也无证据证明争议商标的注册系被申请人采取向商标主管机关虚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提交伪造申请书件等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或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其他不正当手段”。因此,申请人援引上述条款认为争议商标应予宣告无效之主张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申请人其他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我局均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刘双双
徐辉
田园
2020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