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1
关于第36485778号“HOPE TOWN”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5369号
申请人:福建大展实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泉州市丰泽区文博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485778号“HOPE TOW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3316205号“故乡HOMETOW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英文部分首尾字母相同,呼叫相近。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葡萄酒、开胃酒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葡萄酒、黄酒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分别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张超
牛嘉
宋佳
2020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