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LOOK直播”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9-01

     

    关于第36268474号“网易LOOK直播”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2343号

       

      申请人:网之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268474号“网易LOOK直播”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第18255989号“LOOK”商标、第12229769号“龙擎传媒及图”商标、第15990489号“欢乐童颜及图”商标、第21107130号“LOOK”商标、第23519298号“LOOK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五)并不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存在类似情形的商标获准注册的先例。故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提交了光盘一张,内含商标注册资料、广告宣传资料、相关合同、词条解释、有关介绍、年报、财务报表、媒体报道资料、荣誉资料等作为主要证据。
      我局认为:申请商标与诸引证商标在元素组成、呼叫等方面区别较为明显,并不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故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应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贾玉竹
    洪强
    苑雪梅

    2020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