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MER及图”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时间:2020-09-01

     

    关于国际注册第1420099号“CRAMER及图”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0172号

       

      申请人:CRAMER GMBH
      委托代理人:北京方同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国际注册第1420099号“CRAME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我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申请商标在第11类复审商品上的国际注销申请已被我局核准。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杨建平

    2020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