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us Daniel”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9-01

     

    关于国际注册第1432570号“Marcus Daniel”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1164号

       

      申请人:马尔库斯丹尼尔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高李严商标代理(上海)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32570号“Marcus Daniel”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已于2019年3月提交了限定申请商标指定服务的申请,申请将延伸至中国的服务限定为“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替让人推销”服务。综上,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申请人现我局提交的国际删减申请未被核准。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以烟草产品及其附件和杂志为特色的零售商店服务”属于在中国不予接受的服务项目,申请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李娇娜
    戴艳
    曹娜

    2020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