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1
关于第35153958号“小对勾教育 Real
Education及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0989号
申请人:北京时光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细软智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153958号“小对勾教育 Real Education及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119214号“real”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34151785号“REAL SKATEBOARD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构成要素、呼叫、含义以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未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综上,申请人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能够区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李倩
韩秀花
盛丽君
2020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