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2
关于国际注册第1386744号“ALKIMI”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1078号
申请人:CHALLS INTERNATIONAL LIMITED
委托代理人:北京正见永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386744号“ALKIMI”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经公正认证的商标共存同意书、引证商标二撤三相关资料等证据。
经复审查明:引证商标二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我局依法予以撤销注册,注册商标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683期《商标公告》上。据此,该商标已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引证商标一所有人已出具经公证认证的同意书,声明同意申请商标于中国在其指定的商品上的注册和使用。加之,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整体尚存在一定差异,故我局对上述“同意书”予以认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丁选明
陈辉
张爽
2020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