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eeciou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9-02

     

    关于第35249085号“deLeecious”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0547号

       

      申请人:希慎兴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霍金路伟(上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35249085号“deLeeciou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第13701480号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被撤销,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666556号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视觉效果上尚可形成区分,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情形。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蔡婷
    张玉广
    侯广超

    2020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