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ERLES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9-03

     

    关于第35826168号“DEERLESS”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4345号

       

      申请人:天津金捷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细软智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826168号“DEERLES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012772号“比尔莱斯EERLES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4528286号“EERLES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我局决定予以撤销,该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二被撤销,故申请商标已不存在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王鹏

    2020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