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PO MARZIO ROMA 1933”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9-04

     

    关于国际注册第1266997号“CAMPO MARZIO ROMA

    1933”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7364号

       

      申请人:CAMPO MARZIO SIGNATURE S.R.L.
      委托代理人: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266997号“CAMPO MARZIO ROMA 1933”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2207736号“CAMPO MARZIO”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被我局予以无效宣告,该裁定已生效。引证商标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鉴于在先权利障碍已经不存在,申请商标在第18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可予以核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8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独任审查员:陈卓娅

    2020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