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4
关于第34152295号“牛江湖”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14532号
申请人:台州市古雅真空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联瑞瑞丰(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152295号“牛江湖”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1452994号“牛转江湖”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由吴骏良于2018年6月7日提出注册申请,2019年3月14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9类牛肉等商品上。后经核准,引证商标被转让给台州市古雅真空科技有限公司。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属同一主体所有,故两商标间不存在在先商标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卓慧
2020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