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盒生鲜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9-04

     

    关于第34612629号“叮盒生鲜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07778号

       

      申请人:上海深得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申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612629号“叮盒生鲜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6158984号“亩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呼叫、标识构成、整体外观等方面尚可区分,共存于市场不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未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梁朦朦
    刘辰
    李钊

    2020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