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粉丝想要蒙混过关 也难逃烟台海关的“火眼金睛”

时间:2018-02-08

    2月7日记者从烟台海关获悉到,近日烟台海关开出了今年第一份知识产权案件行政处罚的决定书,对于青岛某公司出口粉丝侵权案件作出了行政处罚。

    侵权粉丝想要蒙混过关 也难逃烟台海关的“火眼金睛”

    2017年11月17日青岛某公司向烟台海关申报出口了50箱粉丝,一共有1200公斤。经过了海关的查验发现,该批粉丝疑似侵犯了“龙腾”行动全国优势企业——山东中粮粉丝杂豆进出口有限公司在海关总署所备案的“LUNGKOW及图形”商标专用权,遂后便中止了通关并且启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程序。经过海关调查查明,该批粉丝包装袋上所印制的字样以及图案与权利人的备案商标相近似,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认定该批粉丝属于侵权货物,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侵权货物并且处以罚款的决定。

    近年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不断深入,烟台海关不断加大了知识产权海关的保护力度,并且维护了正常的贸易秩序,更好地为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走出国门保驾护航。2017年以来烟台海关总共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达到67起,查获涉案货物总计50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