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权的临时保护措施?

时间:2018-02-08

    什么是商标权的临时保护措施?

    临时保护措施是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发现自己的权利正在被侵犯或者即将被侵犯,为了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避免侵权发生或者侵权后果进一步扩大,在提起诉讼前,请求法院采取的相应措施。 

    如何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侵权后果的扩大,保护权利人的利益是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共同面临的问题。就商标来说,从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发现侵权行为到提起诉讼,再到法院判决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在此期间,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侵权行为,任凭侵权行为发生或者继续进行,将使权利人的损失不断扩大。此外,侵权人还可能转移侵权设备、侵权制品,隐匿财产,导致证据灭失,权利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 50 条规定,为了制止任何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发生,尤其是制止包括刚由海关放行的进口商品在内的侵权商品进入其他管辖范围的商业渠道,保存被诉为侵权的有关证据,司法当局有权下令采取及时有效的临时措施。

    如果认为适当,司法当局应当有权在开庭前依照一方当事人的请求,采取临时措施,尤其是在一旦有任何迟误则有可能给权利持有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或者有关证据显然有被销毁的危险的情况下,司法当局应有权要求请求采取临时措施的申请人提供任何可以合法获得的证据,以使该当局确认申请人系权利持有人,确认其权利正在被侵犯或者侵权活动发生在即,该当局还应有权责令申请人提供足以保护被告和防止申请人滥用权利的诉讼保证金,或者提供与此相当的担保。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立法都有关于临时措施的规定。《商标法》第 57 条和下条亦对此作了专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