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品牌吉祥物,商标注册刻不容缓!

时间:2018-03-12

    “‘萌’和‘贱’都是热门消费品”。 正因为年轻大众对“贱萌”属性的追崇,才使得近年市场上走红了不少萌货IP网红,“卖萌经济学”、“呆萌营销”这样的概念也层出不穷。在日本,几乎每个县市都有自己的吉祥物“代言人”,知名的吉祥物也有至少2000个。吉祥物已经产业化并占据主流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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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祥物又可以叫做萌物,一般指用拟人化形象来引起公众对品牌的注意和好感,加深品牌印象。企业吉祥物从文字的角度来看是能给企业带来好运和吉祥的东西、动物、人物等,而现在的理解是企业的文化和精神的凝聚和象征,一般采用的手法是卡通形象来做为企业的吉祥物,让企业的品牌更容易被记住和更容易被宣传,亲和力十足。在最早开始采用卡通形象做为企业吉祥物品牌宣传手段的是法国的米其林轮胎人“比邦多姆”。

    企业在设计吉祥物时,都会结合自身的需求、产品特点等综合考虑,最终完成一个与众不同的设计,对企业而且,无疑是希望吉祥物是独一无二的。同时,吉祥物设计完成之后,并不是静态的,一般会作为企业的商标标识投入到商业运营中,出现在不同的场合,最终转化为价值并输出,为企业的商业运营所服务。这就要求企业对吉祥物要有法律上的商标权,同时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商标权。

    我国商标制度实行的是“注册制”,《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又规定了商标“申请在先”的原则。企业的吉祥物只有进行商标申请才能获得法律保护,在吉祥物的设计过程中,不能脱离将吉祥物进行商标注册的最终目的,否则会增加侵犯他人商标权的法律风险。建议企业在确定吉祥物雏形后,即进行商标的在先查询工作,根据查询的结果对吉祥物进行调整,最终提高吉祥物商标成功注册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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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吉祥物经过前期查询排查并最终定稿后,而应该迅速的将吉祥物进行商标申请,确定商标申请的类别及项目,最大程度上对吉祥物进行商标保护

      如何确定吉祥物商标申请的类别?则需要根据品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国的商标分类有45类,涵盖生活的方方面面,企业的营业范围一般会横跨多个类别,单一类别的申请往往不能进行有效的商标保护,企业会选择核心及关联类别进行注册,这样可以保护企业经营延伸的上下游产业,也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扩大。比如吉祥物注册较多的商标类别有第9类电子科技产品、第16类书籍产品、第18类箱包产品、第第20类的工艺品、28类玩具产品等。

      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商标法律制度不尽相同,都不能完全避免商标被恶意抢注的现象,在中国也是,我国实行的商标“申请在先”原则,更容易出现商标恶意抢注问题,虽然政府机关一直在严厉打击,但恶意抢注现象仍很严重。对于恶意抢注,并不能仅凭政府机关的打击,还需要权利人自身积极维权。

      同时,商标注册是商标保护的一部分,商标保护并不仅指商标注册,确切的说,商标注册完成之后商标保护工作才刚刚开始,注册之后的使用、许可、监测等都属于商标保护的内容,企业应该建立起一个长效的商标维护机制,以确保品牌的唯一性和纯洁度。

      试想一个有故事性的吉祥物,作为一个有价值有生命力的IP符号,如果能承载着情感化传达的目的,作为可增强用户体验的其中一种途径,将一个产品深入人心,打造成一个品牌(如 Tmall 将品牌元素——天猫、猫头 一体化极致传达)。让吉祥物不止会卖萌,还能在品牌层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那不失为吉祥物存在的根本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