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商标侵权二审改判,赔偿金额从1200万变为310万!

时间:2020-11-27

    商标侵权二审改判,赔偿金额从1200万变为310万!

    自从折叠屏手机诞生以来,各大厂商开始选择跟进。目前比较成熟的是三星和华为。这两家公司更新了几代折叠屏手机,价格基本都在一万元以上,技术不够成熟,达不到用户满意。

    之前华为是国内唯一一家研究折叠屏的厂商,现在小米选择跟进。为此,小米也申请了折叠屏手机的专利。

    据国外媒体Letsgodigital近日曝光的效果图,小米新申请的折叠屏外观专利采用向内折叠方案,弹出式摄像头实现全屏。此外,其双屏设计元素减少了厚度和重量。前置摄像头是双摄像头方案,可能会大大增强拍照力度,后置摄像头是三摄像头组合。前面是折叠形式的小屏幕,不采用全屏方案。但是展开的形式不一样,框架很窄。

    米家商标侵权二审变更,赔偿金额由1200万变更为310万!

    总的来说,小米折叠屏的新专利有亮点,但缺乏创新设计,现在只是PPT方案,不确定什么时候量产。

    对于折叠屏手机,很多人还在观望。毕竟目前这方面的技术还不成熟。虽然小米申请的这个专利可能不会在产品中实施。但无论如何,这也是为了保护自己。毕竟,外观设计专利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或者进口其专利外观设计产品。

    小米在专利保护上可谓一帆风顺,但在商标保护上却被回绝。

    还记得之前的“米家”商标侵权纠纷案吗?当时,杭州连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连安公司”)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小米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米技术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销售多功能网关、无线开关、对讲机、智能摄像头云台版等十款产品

    杭州联安公司认为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商标“MIKAMijia”第10054096号的专有使用权,因此以商标侵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总额7800万元。

    随后,一审法院判决原告杭州联安公司、被告小米通信公司等商标侵权纠纷案件,认定小米公司构成侵权,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200万元,并承担杭州联安公司维权合理费用10.38万元,共计1210.38万元。

    判决中,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整理出了一个时间关系:杭州联安公司于2012年成功注册了本案涉及的商标,而小米公司则于2016年宣布推出“米家”品牌。所以本案不是抢注他人商标然后提起诉讼的案件。杭州联安公司在本案中注册该商标无恶意。

    但小米通信公司、小米科技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直到最近,关于米家商标侵权纠纷的二审判决终于有了定论,但小米公司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将“米家”商标带回家。

    对于本案,二审法院认为:

    1.小米通信公司和小米科技公司的上诉理由部分成立,本院支持;

    2.由于本案二审出现新证据,一审判决所依据的部分事实发生变化,部分判决作了相应修改;

    3、一审判决对其余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法院应予维持。

    最后,二审法院裁定,小米通信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杭州联安公司享有的第10054096号注册商标“米卡米家”的专用权,即立即停止在涉及的10款产品及其包装、销售网站上使用“米家”标识,停止销售标有“米家”标识的10款产品。

    赔偿金额方面,一审法院判决小米通信公司赔偿杭州连安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2103767元,其中小米技术公司承担连带责任6803767元。二审法院也变更了该部分判决,判令小米通信公司赔偿杭州连安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以及停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103767元,共计3103767元。小米科技对上述所有赔偿金额承担连带责任。

    赔偿金额从最初的1200万降到310万,这是好消息……?

    不得不说小米的“MIJIA”商标真的是一波三折。自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发布全新生态链品牌“米家米家”以来,其申请的“米家”、“MICLOUD”等多个商标一直被驳回,驳回理由大多与此前其他有效商标类似。

    虽然小米公司成功拿下了部分米家商标,但其他与米家相关的商标注册仍不顺利。

    只能说小米公司起步太晚,没有提前做好商标布局。

    随着社会的发展,近年来,企业对商标的保护越来越全面,大量商标侵权案件浮出水面,全面保护商标势在必行。正是这些过去的教训让大家越来越重视。比如上述“米家”商标侵权案,并没有给大家敲响警钟。

    因此,企业在为重点品牌开发商标布局时,应避免借鉴过去,如iPad商标纠纷、微信商标纠纷等。在进行品牌保护时,也要转变思维,可以通过多种手段和方式进行商标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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