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金龟子”商标被宣无效,起诉商评委

时间:2018-11-26

    “金龟子”刘纯燕,1995年因主持《大风车》节目一炮而红,她陪伴了中国亿万儿童的成长,将欢乐播种到孩子的心田。她一生坚持一个发型,只为“金龟子”品牌的塑造和保持。当“金龟子”融入她的生命,坚决捍卫“金龟子”知识产权自然也成了她坚持的一部分。然而,“金龟子”商标却遭遇纠纷,屡屡不顺......



     

     

    前不久,高沃小知发文“艺名被注册商标,“金龟子”姐姐怒了!刘纯燕姐姐将李某注册的“金龟子”商标无效掉了。很多知识产权同行和行业大号转发了此文,一段时间内引发热议。近日“金龟子”商标再次引发关注,原因是李某不服该决定将商评委诉至法院。到底怎么回事?下面跟随高沃小知一探究竟。



    金龟子”商标被无效



    金龟子姐姐“刘纯燕”于20171011日,对第13029596号“金龟子”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商评委经过近一年的审理,于201893日公布裁定结果:第13029596号“金龟子”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据了解,第13029596号“金龟子”商标是在2013年08月05日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1类“培训、教育、娱乐”等服务,并在2015年08月14日成功注册。



     



    李某称,自己对此争议商标进行了长达12年的使用,已经形成了较为广泛的服务销售区域,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和信赖。



    “金龟子”本尊,刘纯燕在201312月才成立北京金龟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申注的54件“金龟子”图文商标,最早申注日期为20140126日。这个时间的的确确晚于第13029596号“金龟子”商标申请日期。另外,“金龟子”是约定俗成的昆虫名称。

    “金龟子”商标既没有在先注册优势,又有固有词汇的证据撑腰,商评委最终却支持了刘纯燕的无效请求。

    商评委经审理后认为:

    他人的姓名包括本名、笔名、艺名、别名等。刘纯燕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金龟子”作为其艺名,在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在教育、娱乐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金龟子”已经与刘纯燕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关系。

    李某未经刘纯燕授权,将与刘纯燕艺名“金龟子”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商标,该行为难谓巧合,李某明显具有不正当利用刘纯燕艺名“金龟子”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而实现经济利益的目的。由此,诉争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所标识的服务与刘纯燕具有某种特定关联,从而损坏刘纯燕享有的在先姓名权。

    李某不服,上诉至法院

    李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李某称:

    刘纯燕知名度体现在影视娱乐领域,但商评委认定其在教育领域有一定知名度,事实依据不足。

    “金龟子”作为艺名形成权利,但其影响力并没有达到让人已经把“金龟子”与刘纯燕唯一对应的程度。存在其他人将“金龟子”一词作为商标权利的情形。

    原告在无意冒犯之后,积极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合法取得“金龟子”商标权。李某经营“金龟子早教机构”在江苏等地有一定知名度。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不管结果如何,此案都告诉我们“产品未动,商标先行”的重要性!商标尽早注册为好,可以有效降低被抢注和陷入其他争议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