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8981683号“西美子XMZ”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8981683号“西美子XMZ”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5324号

       

      申请人:程琴文
      委托代理人:北京睿智保诚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丰台分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981683号“西美子XMZ”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234709号“美西子”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中被撤销,该撤销决定现已生效,故引证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孟伊娜

    2020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