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993808号“汤瓶八诊”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15]第0000032846号重审第0000002986号
申请人:李业红 郭宏杰
被申请人:杨华祥
申请人于2013年01月29日对第3993808号“汤瓶八诊”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04年4月2日申请注册,指定使用在第44类按摩(医疗)等服务上,于2007年2月21日核准注册,争议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17年2月20日,期满被申请人未申请续展,该商标已无效。
我局认为,鉴于争议商标专用权期满未续展已无效,故本案已丧失审理基础,我局依法予以结案。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张丁萍
2020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