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8760378号“ITATOOLS PLASTIC

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8760378号“ITATOOLS

    PLASTIC&STEEL STRAPPING TOOLS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4543号

       

      申请人:伊塔图尔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760378号“ITATOOLS PLASTIC&STEEL STRAPPING TOOL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国际注册第960809号“ITASYSTEM”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所有人已出具商标共存同意书。第716393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处于撤销三年未使用程序中,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经公证认证的引证商标一所有人出具的同意申请商标注册的同意书原件。
      经复审查明:我局已作出商标撤三字【2020】第W005075号决定,决定引证商标二予以撤销,该决定现已生效(见2020年5月20日刊登的第1696期《注册商标撤销公告》)。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所有人同意申请商标注册,引证商标二已撤销,上述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李濛萌
    韩秀花
    盛丽君

    2020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