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0546385号“MICRO-PACK”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3

     

    关于第20546385号“MICRO-PACK”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4854号

       

      申请人:晋江市罗山华瀛五金经营部
      委托代理人:泉州天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0546385号“MICRO-PACK”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1、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0303118号商标在不予注册程序中,决定该商标不予注册,该决定现已生效,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权利障碍。
      2、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4211610号商标在不予注册复审程序中决定不予核准注册,该决定现已生效,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徐苗
    李硙
    刘盈盈

    2020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