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5882129号“天天好麦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4444号
申请人:谢伦君
委托代理人:北京九鼎嘉盛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882129号“天天好麦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9319656号“天天好德”商标、第9021727号“天天好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在构成、整体外观等方面不同,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宣传推广已与申请人建立了唯一对应的关系,在销售区域有一定的知名度。故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宣传使用情况等。
经复审查明:引证商标一尚处于异议中。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呼叫、含义等方面不同,上述商标即使共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通常也不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应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侯明洋
苑雪梅
洪强
2020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