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1219814号“世纪开元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1219814号“世纪开元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9]第0000285607号重审第0000002962号

       

      申请人:山东世纪开元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1219814号“世纪开元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361120号商标在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程序中被撤销,已失效(见第1683期商标公告),不再是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马霄宇

    2020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