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6425782号“ABC ALLIED WORLD CLASS PRESSROOM PRODUCTS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6425782号“ABC ALLIED WORLD

    CLASS PRESSROOM PRODUCTS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2171号

       

      申请人:永联印刷耗材(深圳)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四海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425782号“ABC ALLIED WORLD CLASS PRESSROOM PRODUCT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设计,具备突出的显著性和可辨识度,符合商标注册条件,不会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类似情形商标已获准注册。申请商标经申请人长期宣传和使用,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中“WORLD CLASS PRESSROOM PRODUCTS”易被一般消费者理解为“世界级印刷间产品”,指定使用在平板印刷用化学品等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产源产生误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情形。其他商标的注册情况与本案没有必然关联,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应予初步审定的依据。申请人未提交证据证明申请商标已通过使用具有可注册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姚继莲
    龚丽娟
    马静

    2020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