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8760878号“CERTIFIED HEALTHCARE SIMULATION E
DUCATOR-ADVANCED”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1616号
申请人:拟真医学教育学会
委托代理人: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760878号“CERTIFIED HEALTHCARE SIMULATION EDUCATOR-ADVANCED”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用在指定服务上具显著性,能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且被消费者所识别,没有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3)项的规定,理应予以核准注册。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CERTIFIED HEALTHCARE SIMULATION EDUCATOR-ADVANCED”可译为“被鉴定的卫生保健模仿先进的教育工作者”,使用在指定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将其作为常用描述性词汇而非商标加以识别,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刘蓉
李晶
王若凡
2020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