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7736591号“百岁 清福岩”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4182号
申请人:海南三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九鼎嘉盛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736591号“百岁 清福岩”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44345号“百岁;一百岁”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依法撤销(见第1683期《商标公告》),至本案审理时,已为无效商标。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22653号“百岁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依法撤销(见第1685期《商标公告》),至本案审理时,已为无效商标。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6650141号“百岁茶”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32970571号“百岁轩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第37367355号“百岁奶”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七)、第36902906号“大百岁”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四)的注册申请经审查均依法予以驳回,至本案审理时,均已为无效商标。
经复审认为,引证商标一、三、四、五、七、十四均已为无效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078933号“百岁 BAISUI”商标、第7260730号“一百岁 Q100”商标、第5651348号“百岁宝”商标、第7317250号“一百岁 A100”商标、第4094403号“百岁坊 Bai Sui Fang及图”商标、第17988195号“百岁传奇 LEGEND OF CENTENARIANS”商标、第6662571号“一百岁”商标、第9457353号“佰岁堂”商标、第36032556号“百岁在线”商标、第9354398号“百岁天下”商标在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可以区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李海临
徐辉
刘双双
2020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