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8016257号“成长优化,斯皮学学习计划”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2935号
申请人:斯皮尔农场管理私人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016257号“成长优化,斯皮学学习计划”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0458260号“斯皮尔”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经我局核准已经转让至申请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权利人已经归于同一主体,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不存在商标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吕美兰
2020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