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5551839号“周氏三花一岛”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0369号
申请人:吉林市周氏万事发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河北驰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551839号“周氏三花一岛”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6323175号“周氏黑鸦”商标、第4602346号“周氏 周氏蝦捲 及图”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使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赵齐朝
王训陶
常兆莉
2020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