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2097189号“黛圣婕”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2097189号“黛圣婕”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3876号

       

      申请人:南通欧派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097189号“黛圣婕”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6599218号“黛圣婕”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于2019年4月经我局无效宣告审理决定宣告无效。至本案审理时,上述裁定于2020年3月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予以维持,故该裁定已生效。鉴于引证商标已为无效商标,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已经消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徐杭

    2020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