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8644150号“LUXURY-CLINICAL”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8644150号“LUXURY-CLINICAL”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57692号

       

      申请人:美德耐工业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铸成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644150号“LUXURY-CLINICAL”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912950号“DA VINCI LUXURY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我局决定予以撤销,该决定已发生法律效力。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商标专用权已丧失,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不存在在先商标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王钒

    2020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