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8743763号“ROYAL LEAF”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57632号
申请人:广州市舒佧帕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743763号“ROYAL LEAF”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8612386号“FEBRUARY LATEX 100%NATURAL及图”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该驳回决定已生效,申请商标与该商标之间已不存在商标权利冲突。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34509337号“BATAISILATEX NATURAL 100%及图”商标、第19188109号“BATAISI LATEX NATURAL 100%及图”商标在文字组成、呼叫及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均存在区别,共同使用在各自指定商品上,不致引起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胡朋娟
乔烨宏
申琼珊
2020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