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7754424号“甘谷驛古鎮 GANGUYI
ANCIENT TOW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1193号
申请人:宝塔区甘谷驿镇瓜薯协会
委托代理人:陕西智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754424号“甘谷驛古鎮 GANGUYI ANCIENT TOW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9110920号“甘谷驿古镇”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被异议决定不予核准注册,至本案审理时,该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为无效商标,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车旭
2020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