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7574744号“谢谢你的爱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7574744号“谢谢你的爱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55887号

       

      申请人:广州市绿色动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四海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574744号“谢谢你的爱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显著性,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2473597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请求对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中“谢谢你的爱”为普通用语,显著性较弱。其图形为显著识别部分,与引证商标构成要素、整体视觉效果相近,构成近似商标,二者若共同使用在植物饮料等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引起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实际使用已产生可与引证商标相区分的显著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高亚晶
    刘盈盈
    李硙

    2020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