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4
关于第40065368号“房车家族21RV.COM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57337号
申请人:北京露营者房车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科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0065368号“房车家族21RV.COM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0423417号“路程网RTRV.CN及图”商标在标识构成、呼叫、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区别明显,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牛三毛
张悦
尤宏岩
2020年06月09日